我院民二庭首次签发调查令并成功取证发表时间:2017-12-12 15:14 我院民二庭首次签发调查令并成功取证 我院民二庭首次签发调查令并成功取证 近日,民二庭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,首次签发诉讼调查令,当事人持“令”成功获取证据。 该庭受理的乐山某机械服务有限公司、干某与夹江县某置业有限公司、俞某合同纠纷一案,因案件审理的一份关键证据存于政府行政机关,当事人无法直接调取,遂委托代理律师向我院提交了调查令书面申请。本案合议庭依据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、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办法(试行)》,对当事人申请调查令的必要性合理性、所调证据类别及与案件关联性进行了严格审查,认为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即于当日签发了调查令,同时明确告知了持令人使用须知。律师获准后持“令”成功向行政机关调取到相关证据并获取了回函。
|